6月13日上午,修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桂某等30人涉黑犯罪案件在修水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修水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察长冯祖兴出庭支持公诉。
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县公开审理的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庭审预计持续五天。
修水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自2000年以来,以被告人桂某为首的黑社会犯罪组织通过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在修水境内频繁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涉嫌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窝藏罪等八项罪名,严重破坏修水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保障庭审顺利进行,修水县检察院制定了详细的庭审预案和多媒体举证计划,将本案证据全面系统呈现在庭审参与者眼前。庭审中,在审判长主持下,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各被告人进行了当庭陈诉,公诉人、辩护人分别向各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发问。
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群众代表、媒体记者及被告人家属100余人列席旁听了案件审理。
由于该案被告人人数众多,案情复杂,目前正在审理之中。
(新闻来源:修水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