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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单位决算
时间:2023-11-01 17:15:0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单位决算

第一部分 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检察院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检察院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与政府、国家监察委员会和法院并称“一府一委两院”,均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检察院通过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具体职责包括如下五个方面: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单位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包括: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检察院。

本单位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 79 人,其中在职人员 55 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24 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14 人;年末学生人数 0 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0 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编制单位: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决算数


3

8 

6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1350.14

一、公共安全支出

9

1116.25

二、其他收入

2

20.00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

151.28


3


三、卫生健康支出

11

32.12




四、住房保障支出


57.69

本年收入合计

4

1370.14

本年支出合计

12

1357.34

年初结转和结余

5


年末结转和结余

13

12.80


6



14


总计

7

1370.14

总计

15

1370.14

注:1.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编制单位: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1370.14

1350.14





20.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129.05

1109.05






204 04

检察

1109.05

1109.05






204 04 01

行政运行

831.01

831.01






204 04 10

检察监督

258.77

258.77






2040450

事业运行

14.42

14.42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4.86

4.86






204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20.00






20.00

2049902

国家司法救助支出

20.00






2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1.28

151.28






208 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5.98

5.98






208 05 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2.08

2.08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8.26

58.26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84.96

84.96






210

卫生健康支出

32.12

32.12






210 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32.12

32.12






210 11 01

行政单位医疗

24.36

24.36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0.48

0.48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7.28

7.28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7.69

57.69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7.69

57.69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7.69

57.69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7.69

57.69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编制单位: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1357.34

1068.13

289.22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116.25

827.04

289.22




20404

检察

1109.05

827.04

289.22




20404 01

行政运行

831.01

812.62

18.39 




20404 10

检察监督

258.77

0.00 

258.77




2040450

事业运行

14.42

14.42

0.00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4.86

0.00

4.86




204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7.20

0.00

7.20




2049902

国家司法救助支出

7.20

 0.00

7.2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1,28

151.28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51.28

151.28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5.98

5.98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2.08

2.08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8.26

58.26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84.96

84.96





210

卫生健康支出

32.12

32.12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32.12

32.12





21011 01

行政单位医疗

24.36

24.36





22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0.48

0.48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7.28

7.28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7.69

57.69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7.69

57.69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7.69

57.69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编制单位: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行次

金额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1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

1

1350.14

一、公共安全支出

10


1109.0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


151.28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


三、卫生健康支出

12


32.12






四、住房保障支出

13


57.69



本年收入合计

4

1350.14

本年支出合计

14


1350.14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5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1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6



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7



17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8



18





总计

9

1350.14

总计

19


1350.14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编制单位: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1350.14

1068.13

282.02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109.05

827.04

282.02

204 04

检察

1109.05

827.04

282.02

204 04 01

行政运行

831.01

812.62

18.39

204 04 10

检察监督

258.77

0.00 

258.77

204 04 50

事业运行

14.42

14,42

0.00

204 04 99

其他检察支出

4.86

0.00

4.86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1.28

151.28

0.00

208 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51.28

151.28

0.00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8.98

8.98

0.00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2.08

2.08

0.00

208 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8.26

58.26

 0.00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84.96

84.96


210

卫生健康支出

32.12

32.12

 0.00

210 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32.12

32.12

 0.00

210 11 01

行政单位医疗

24.36

24.36

 0.00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0.48

0.48

0.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7.28

7.28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7.69

57.69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7.69

57.69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7.69

57.69

 0.00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编制单位: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945.45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15.20

30101

基本工资

221.96

30201

办公费

14.77

30102

津贴补贴

129.06

30202

印刷费

0.00

30103

奖金

398.66

30205

水费

2.00

30106

伙食补助费

12.00

30206

电费

8.00

30107

绩效工资

2.44

30207

邮电费

7.41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8.26

30211

差旅费

2.1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0.00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4.84

30213

维修(护)费

3.00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款

7.28

30215

租赁费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0.68

30216

委托业务费


30113

住房公积金

57.69

30217

公务接待费

1.40

30114

医疗费

0.00

30224

被装购置费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2.58

30226

劳务费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48

30228

工会经费

6.46

30303

退休费

4.00

30229

福利费

4.00

 30309

 奖励金

3.48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39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27.17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9.50




310

资本性支出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人员经费合计

952.93

公用支出合计

115.2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编制单位: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特别说明: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编制单位: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特别说明: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编制单位: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栏次

年初预算数

决算数

行次


1

2

一、“三公”经费支出

1

28.00

11.08

1.因公出国(境)费

2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



(1)公务用车购置费

4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

16.00

9.68

3.公务接待费

6

12.00

1.40

(1)国内接待费

7

-


其中:外事接待费

8

-


(2)国(境)外接待费

9

-


二、相关统计数

10

-

-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11

-


2.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12

-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13

-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14

-

8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15

-

11

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个)

16

-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17

-

113

其中:外事接待人次(人)

18

-


7.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19

-


8.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20

-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公开10表

编制单位: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度 单位:台、套、辆

栏次

决算数

一、车辆数合计(台、辆)

1

8

1.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2


2.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3


3.机要通信用车

4


4.应急保障用车

5


5.执法执勤用车

6

8

6.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7


7.离退休干部用车

8


8.其他用车

9


二、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台,套)

10


三、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台,套)

11


注:本表反映截止2022年12月31日,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情况。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 1370.1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2.11万元,较2021年减少132.40万元,下降85.7%;本年收入合计 1370.14万元,较2021年减少273.36万元,下降16.6 %,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有所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350.14 万元,占 98.5%;其他收入 20.00 万元,占 1.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支出总计1370.1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1357.34万元,较2021年减少418.57 万元,下降23.6%,主要原因是:按照江西省财政厅的规定和要求,本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压缩了部分人员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 12.80 万元,较2021年减少9.30万元,下降42.1%,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单位政策要求,大幅度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1068.13 万元,占78.7%;项目支出289.22万元,占21.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31.01 万元,决算数为135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0%。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829.15 万元,决算数为1109.0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3.8 %,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4.69万元,决算数为15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6 %,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42万元,决算数为3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8.75万元,决算数为5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8.13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860.49 万元,较2021年减少361.6 万元,下降29.6%,主要原因是: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本项支出预算。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15.20 万元,较2021年增加3.07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检察业务量大幅增加,由此带来了支出费用有所增长。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92.44 万元,较2021年增加86.75 万元,增152.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退休人员的奖励。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28万元,决算数为11.08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39.6%,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4.77万元,增长75.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人员因公出国(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累计 0 人次,主要为:本年无人员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12 万元,决算数为 1.4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1.7%,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03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在严格控制费用的基础上,接待批次微小幅度增加。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缩本项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11 批,累计接待 113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本年无外事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6.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 0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6.00 万元,决算数为 9.68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60.5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4.74 万元,增长96.0%,主要原因是本年检察业务增长,外出办案增加,年末公务用车保有8 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的有关规定,取得效果。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15.20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3.07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14.13万元,工会经费减少25.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4.45万元,邮电费增加7.41万元,其他支出增加2.46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2.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2.9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22.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9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8辆,无其他用车。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单位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89.22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从自评情况看,各项目总体绩效评价良好,基本达到年初设定的预算绩效目标。但也存在个别绩效目标未达标的情况,如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有三项低于设定目标,分别是抗诉意见采纳率、群众满意度和预算执行率;又如聘任制书记员经费项目分别是聘用制书记员人均支出和检察官对聘任制书记员满意度。

纠其原因,总体上看主要是三方面的原因:一是对于检察业务办案规律把握不准致使年初绩效目标设定不太合理,聘任制书记员经费项目中的满意度指标亦是如此。二是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时未充分考虑当时的实际情况,导致部分项目绩效设定不准。设备购置成本指标,由于对采购流程不熟悉,预算时就往少的去预算,造成本绩效目标超标。三是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未完全到位,预算执行率低。如书记员参与办案率指标,由于这几年有个别书记员的陆续离去,造成指标统计不达标。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要在2022年的基础上,继续利用各种机会大力宣传项目绩效的相关文件精神,让全体干警树立项目绩效的理念,提高项目绩效的意识,更要理解绩效事关全院效益,也关乎全院全体干警利益,让项目绩效在干警心中开花结果。

按照省级财政单位的要求,本单位在2022年决算公开中全文公开了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的绩效目标自评报告,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附1:《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检察院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主管单位

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57.87

157.87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57.87

157.87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在2020年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本项目绩效:一是进一步提升业务办案的效率和效果,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中感到公平正义,促进检察机关为社会治理能力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进一步提升业务办案的装备水平,通过办案装备的建设和科技化水平的提升,为业务办案提供应有的支撑,达到促进办案的目的,主要是通过装备采购批次、装备采购及时率以及装备的可使用平均年限予以考核。

基本实现预期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全年案件受理数

>=700

962

7

7


指标2:装备采购次数

>=6

11

6

5


质量指标

指标1:设备采购验收合格率

>=100%

100%

6

6


指标2: 公益诉讼采纳率

=100%

100%

7

7


时效指标

指标1:装备采购及时率

=100%

100%

6

6


指标2:案件限时办结率

=100%

100%

6

6


成本指标

指标1:案件办理平均成本

0.15万元/件

0.3万元/件

6

3

预期不足,以后预算准确

指标2:设备购置成本

100万元

56.01

6

4

预算不充分,以后预算准备充足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设备投入使用率

>=50%

100%

15

1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息诉罢访率

>=85%

100%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社会公众对检察工作满意率

>=95%

94%

10

9

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需下大力气予以解决。

总分

100

90


附2:《聘用制书记员业务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聘用制书记员业务经费

主管单位

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97.80

97.80

97.80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97.80

7.80

97.8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本单位现有聘用制书记员12名。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为检察机关提供人力资源支持,其核心要义是通过聘用制书记员制度的引入,进一步将检察官繁琐的细节中解放出来,更多的提供办案决策,从而为推进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维护司法工作贡献力量。本项目就是通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等绩效指标进行考核,来提升本项目的绩效目标:通过书记员积极参与办案,提升检察机关办案力量。进一步满足社会公众对政法机关的新要求,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基本实现预期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聘用制书记员数量

>=12

12

10

10


质量指标

指标1:书记员业务考核达标率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指标1:工资发放及时率

100%

100%

10

10


指标2:书记员招聘完成及时率

100%

100%

10

10


成本指标

指标1:聘用制书记员人均支出

<8.20万元/年

8.20

10

4

年初目标设置低,下年拟调整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书记员参与办案率

>=95%

95%

15

1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书记员聘用年限

>=3年

83%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检察官对聘任制书记员的满意度

>=80%

77%

10

6

检察官和书记员存在磨合期,下一年会更好

总分

100

90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按照决算公开的要求,这里公开《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中央和省级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中央和省级专项转移支付预算

中央和省级财政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57.87万元(年初预算157.87万元,)。

2.绩效目标及自评情况

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检察院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主管单位

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57.87

157.87

10

93%

7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57.87

157.87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在2020年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本项目绩效:一是进一步提升业务办案的效率和效果,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中感到公平正义,促进检察机关为社会治理能力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进一步提升业务办案的装备水平,通过办案装备的建设和科技化水平的提升,为业务办案提供应有的支撑,达到促进办案的目的,主要是通过装备采购批次、装备采购及时率以及装备的可使用平均年限予以考核。

基本实现预期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全年案件受理数

>=700

962

7

7


指标2:装备采购次数

>=60

11

6

5


质量指标

指标1:设备采购验收合格率率

>=100%

100%

6

6


指标2: 公益诉讼采纳率

100%

100%

7

7


时效指标

指标1:装备采购及时率

100%

100%

6

6


指标2:案件限时办结率

100%

100%

6

6


成本指标

指标1:案件办理平均成本

015万元/件

0.3万元/件

6

3

预算不足,以后预算准备充足。

指标2:设备购置成本

100万元

56.01

6

4

预算不足,以后预算准备充足。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设备投入使用率

>=50%

100%

15

1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息诉罢访率

>=85%

100%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社会公众对检察工作满意率

>=95%

94%

10

9

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需下大力气予以解决。

总分

100

90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九江市财政局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本单位对2021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进行了自评,形成了绩效报告。

三、综合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基本完成预定目标,达到了预期效果。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2022年本单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57.87万元,其中:市财政局下达157.87万元。实际支出157.87万元。

1.项目资金到位和执行情况

(1)办案业务费101.86万元。已全部到位,且绝大部分用于本单位办案相关支出。主要用于与本单位办理案件(业务)相关的办案(业务)支出,其中办案差旅费15.00万元,维修(护)费5.00万元,邮电15.00万元,委托业务费10.00万元,被装购置费4.86万元,印刷费10.00万元,其他费用42.00万元。

(2)业务装备费56.01万元。已全部到位,大部分用于购置各类业务装备支出和信息化建设,主要用于装备56.01万元。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本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中办、国办32号文件,以及省市财政部单位出台的有关文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加快推进了经费保障改革政策在本单位的全面落实。同时,认真做好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采取专款专用等有力措施,确保了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到位好、管理使用好、全程监管好,有效防止了专项资金被抵顶、挤占、挪用等问题的发生。

(2)本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业务需要的装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程序执行,确保公开公正透明。通过近1年来的工作,本单位在原有基础上办公、办案的科技装备水平有明显提高,在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上形成了现实的战斗力。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

①全年案件受理数:全年受理962件,高于年初设定的700件,符合设定目标。

②装备采购次数:全年采购次数11次,高于年初设定的6次,略不符合设定目标。

2)质量指标

设备采购验收合格率:本年设备采购验收率100%,符合设定目标。

公益诉讼采纳率:2022年公益诉讼采纳率100%,符合设定目标。

(3)时效指标

设备采购及时率:全年设备采购率指标为100%,符合设定目标。

案件限时办结率:全年本指标为100%,符合设定目标。

(4)成本指标

案件办理平均成本:全年案件办理平均成本0.3万元/件,高于年初设定的0.15万元/件,不符合设定目标。

设备购置成本:全年本指标为56.01万元,低于年初设定的100万元,不符合设定目标。

综上,按照有关规定,产出指标65分(按照满分100分计算,下同),本大项得分为44分。

2.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

①设备投入使用率:全年设备投入使用率100%,高于年初设定的指标50%,不符合设定目标。

2可持续影响指标:

①息诉信访率:根据院检务保障单位的相关数据,本单位2022年息诉信访率完成好,达到100%,高于年初设定的指标85%,符合设定目标综上。按照有关规定,效益指标30分,本大项得分为30分。

3.满意度指标

①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根据本单位办公室得到的消息,本单位满意度指标为94.00%,略低于设定指标。

综上,按照有关规定,满意度指标10分,本大项得分为9分。

4.预算执行率

按照年初预算157.87万元,实际预算安排157.87万元,实际支出157.87万元,预算执行率93%。

综上,按照有关规定,预算执行率指标10分,本大项得分为7分。

综合来看,本单位政法转移支付项目绩效指标完成较好,绝大部分都高于或优于设定的目标值,总体得分为90分。

(三)部分绩效目标未完成的原因分析

前已述及,本单位绩效目标共有三项低于设定目标,其中一项就是预算执行率。

导致上述情况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是编制预算时安排了上年结余结转的金额2021年转移支付金额。从实际情况看,上年结余结转的金额系以补录的形式编入预算的,因此金额准确,但预估2021年转移支付金额和实际落实的金额差距较大。另一方面是办案经费执行率较高,但装备采购执行率偏慢,这里面主要是省财政要求的“压缩经费开支,过苦日子”的要求所致,也有新冠疫情的影响。究其原因,主要是我们预算编制的精细化程度不够以及对形势变化的适应性不够造成的。因此,在编制本项目2022年预算时,不但要考虑绩效目标的设定和完成情况,还要考虑其相关的风险,努力将正式确定的转移支付纳入预算。尤其是装备采购部分,要积极加强预算装备需求单位、信息中心以及计财单位的沟通,力求既满足业务需要,又要符合有关规定,尤其是项目绩效的有关规定。本年所犯错误有:一是预算编制有些机械;二是预算执行有些机械。这些,需要下一年予以改进。

另一项问题是绩效目标中的满意度指标。苦于没有相关数据,采用了江西省政法委公布的群众满意度数据。从业务类型上看,本单位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都有,而且均开展的有声有色。所以满意度的测算很难做到面面俱到,故而采用了上述数据。需要说明的是,截止到目前,江西省政法委尚未公布2022年检察机关群众满意度数据。计算项目绩效分值时采用口传数据。

对于满意度不高的问题,我们认为,除自身业务复杂,还有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检察机关的对外宣传力度不够。要通过自身的宣传,并结合自身业务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只有这样,人民群众才可能对我们的满意度亮出高分。

同时在考虑已完成绩效目标的设定问题,切不可因为2022年能完成想当然的认为2022年也可全盘照抄,做到既切合实际,又要适当拔高(只有努力才可能完成)。如全年案件受理数,针对2022年来信来访案件较多的情况,拟调整2022年案件受理数。

(四)其他说明

1.2022年,是本单位开始实施绩效目标的第四年。设定的绩效目标不可避免的出现一些问题,这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予以改进。

2.上述考核数据来源于检察业务办案系统、检察工作内部台账、财政预决算数据以及省政委公布的群众满意度数据。

3.2022年本单位未接受各级巡视巡查,未接受审计单位的领导任期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同时,财政监督中也未发现项目绩效管理中的问题。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要在2022年的基础上,继续创造和利用各种机会大力宣传项目绩效的相关文件精神,让全体干警树立项目绩效的理念,提高项目绩效的意识,更要理解绩效事关全院中心业务工作,也关乎全院全体干警利益,让项目绩效之花在干警心中盛开。

二是对2023年绩效项目目标进行深入研究,并结合2022年的实际考核情况予以完善,使之符合实际,又要发挥促进业务工作的作用。

当然,我们不能为了考核而考核,一定要利用好绩效考核这个工作来促进项目管理。

总之,本单位将继续强化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不挪用、不挤用、不占用,各项目按时完工、资金执行到位,并强化考核结果应用。

六、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单位将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针对本单位绩效考核中的亮点和不足进行认真总结,确保2023年绩效工作在2022年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加强。

按照九江市财政局的部署和要求,本单位在2022年决算公开中全文公开了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的绩效目标自评报告,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十、其他

(一)2022年起,因财政管理体制调整,本单位由省级预算单位调整为市级预算单位,由此产生了一系列变化。因此,本决算公开数据只是单纯从数据上比较,未做其他方面的深入研究。

(二)本单位年初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安排,预算执行中也无此类业务,因此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

(三)本单位年初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安排,预算执行中也无此类业务,因此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非偿还性资金。

(二)其他收入:反映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余和结转:反映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二、支出

(一)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用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本单位主要反映检察事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本单位主要是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前者反映单位按照规定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后者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本单位对此的界定为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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