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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士豪:用勤奋执着铺就的公诉之路
时间:2012-05-18 15:26:00  作者:田先来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 | |

  作为一名半路出家的检察干警,他凭借自己对检察工作的热爱和超强的毅力,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善待他人,成为了一名在当地有影响力的公诉人。作为新时期的优秀党员,他始终把维护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以争当人民满意的公诉人为目标追求,用实际行动践行当代检察官的核心价值观。他就是,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刘士豪。近年来,他承办400余起案件,件件都是经得起检验的铁案,先后被评为“全省优秀检察官”、“全省先进工作者”、“全省检察业务专家”,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二次。

  半路出家,苦心修练基本功

  儿时的刘士豪就梦想当一名公诉人。1994年,他通过全国统考从九江市文化馆调入市检察院,并顺利成了公诉处一名干警。虽然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但他清楚的知道,自己在检察业务上还是个“门外汉”,要成为一名出色的公诉人,今后要比别人付出更多的汗水和努力。为使自己尽快进入工作角色,他几乎每天学习法律业务知识到凌晨一点,并于2002年拿到了自考法律本科文凭。他出生于江西武宁,和许多山区人一样,方言口音特别浓重。为了克服语音障碍,他每天清晨到河边练习发音,像表演单口相声一样,一会儿担任公诉人、一会儿担任辩护人,看得河边的旁观者目瞪口呆。经过日积月累的练习,如今再也没有人能从他的口音中分辨出他的籍贯来,并在2000年的全省检察机关演讲比赛中取得了第一名。

  解决语音问题,并不就是一个优秀的公诉人,庭审中的千变万化,离不开灵敏的反映能力和机智的辩论技巧。他在刻苦钻研法律知识的同时,也练就了在法庭上激发听众共鸣的好口才。在充分论证犯罪构成要件和法律依据的基础上,通过富有艺术感染力的公诉发言,激发旁听群众的思想共鸣,成为他公诉风格的一大亮点。

  2003年,他出庭支持公诉吴某职务侵占一案。吴某恶意侵占外商投资款项,对当地投资环境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庭审时,他以饱满的激情,发表了五千余字的公诉意见,充分表达了九江人民渴望发展、追求经济增长的良好愿望和富商、安商、亲商的深厚情谊,激起了在场听众的强烈共鸣——当地政法委的一位书记对他竖起了大拇指,会计师事务所一位会计由衷地赞叹“你真棒”,原本打算撤回投资的被害人当即表示,他不但不撤资,还要回去动员同乡都来九江创办企业。

  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2007年他出庭支持公诉的万某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被誉为全市检察机关公诉庭的“样板庭”,2008年公诉的夏某故意伤害一案,促使被告人当庭向被害人家属下跪悔罪,2009年公诉的傅某受贿一案,促使被告人当庭纠正所有的翻供……他凭着丝丝入扣的法理分析,通俗质朴的情理剖断,每次出庭都能让被告人真诚悔罪,让旁听者感慨认同。法官们赞道:“听你开庭,真是一种享受。”

  情理并重,追求公诉人最完美的境界

  随着办案经验的积累,他认为如果能够让涉案各方心悦诚服地接受处理结果,那才是公诉人最完美的办案追求。为此,他在办案中自觉做到以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办案效果的评判标准,以公正平和的心态对待每起案件和每位案件当事人,用心化解社会矛盾,讲法讲到老百姓的公道处,说理说到老百姓的心坎里,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

  2011年,他办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害人家属多次到市里上访,坚决要求“杀人偿命”。他没有简单地一诉了之,而是主动把被害人家属请到办公室,整整一个上午陪他们谈心。他说:“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主观上属于间接故意,且案件起因为邻里纠纷,按照法律规定,应不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亲人被害的确令人万分痛心,但‘以暴制暴’的想法只能让仇恨的种子世代相延。千万不要让被告人的一次行为,伤害你们一辈子啊。”这种将心比心的沟通方式,一下拉近了他和被害人家属间的距离。被害人家属紧紧握着他的手,含泪说道:“听你这样说,我们的心里好受一些。我知道,为了这件案子,你们检察机关已经尽力了。我们一家人真的感谢你们,以后不会再闹了。”

  通过这件事,他深深体会到:群众的心最善良,只要话讲到了,理讲到了,没有解不开的心结。多一份对群众的尊重和理解,就多一份对法律的信仰,多一份群众的认同,就多一份对社会的信心。公诉工作只有紧密地贴近群众的需求,才能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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