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是否运转正常?船舶生活污水、油污水、生活垃圾等污染物是否正常交接?“船-港-城”系统治理体系运行情况怎么样?
1月17日,带着这些问题,九江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燕晓华带领公益诉讼办案团队,来到“长江入赣第一镇”—瑞昌市码头镇某企业码头进行现场“回头看”。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了船舶生活污水、含油污水收集转运流于形式,部分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长期闲置等问题。2022年6月,最高检针对长江船舶污染治理部署开展公益诉讼专案工作,九江检察机关迅速行动,认真落实最高检工作部署,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一体履职,对沿江、沿湖码头进行走访调查。截至目前,共立案18件,开展磋商6件,发出检察建议12份。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职,以船舶防污染技术改造、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污染物转运体系建设为抓手,从源头解决船舶污染问题。实现了“本籍港船舶100%铅封、到港船舶100%铅封和现场铅封100%核查”3个100%,全市80座港口码头均配备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并正常使用。
“回头看”现场,燕晓华不时询问企业和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并通过“船e行”APP认真查阅污染物交接记录。经逐项查看,该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运转正常,污染物交接记录清晰明确,污染物从船舶进入港口,最终进入城市污染物处理系统,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
此次“回头看”活动,主要是针对长江船舶污染治理公益诉讼案件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是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和“船-港-城”系统治理体系运转情况。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保护好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是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前提。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长江船舶污染治理专案工作要求,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与相关职能部门形成治理合力,推动上下一体、部门协同、流域联动,更好地服务长江流域绿色发展。
瑞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骏,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彭中,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益心为公”志愿者一同参与“回头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