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九江市检察院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等内容,党组书记、检察长燕晓华主持会议,院班子成员、市管干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
要以党章为准则,把牢前进方向
全市检察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坚持不懈学习党章,通过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全面系统学、融会贯通学,进一步深刻领会党章的精神实质,深刻领会党的纲领、政治主张、奋斗理想和对党员的基本要求,自觉同党章对标,真正把党章内化为行动纲领。要联系实际学,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做到学而懂、学而信、学而用。党支部要把党章的学习作为“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重要内容,自觉学、经常学、反复学,把学习贯彻党章推向更高层次、落到实地实处。
要以党章为标杆,积极担当作为
要自觉用党章统一思想、规范言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学习贯彻党章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一体学习、一体领会、一体把握。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作为指导党的工作、党的活动、党的建设的根本依据。认真按党章办事,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服务大局、公正为民司法,努力提供更多、更好、更优的“法治、检察产品”,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要以党章为镜子,强化自身建设
要坚持政治建检,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章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好各项党规党纪的贯彻执行,推动党的建设不断向前发展,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